时间:2024-1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单位及时报名参与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藏宝阁主页9909990;
2、招标项目:藏宝阁主页99099902024-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项目编号:2024-38 ;
4、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
5、招标项目简介:藏宝阁主页9909990(以下简称“省旅投集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2024—2025年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审计主体包含藏宝阁主页9909990及分子公司、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子公司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金牛宾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合法经营、依法执业,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或其总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财政部或中国证监会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之中),分所投标的可提供总所的证券从业资格证明材料但需要总所出具授权。
(二)授权要求:投标会计师事务所为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优良,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或因承担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承担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3次(含)以上的;
3、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或受到四川省国资委通报的;
4、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机构的。
(六)投标人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业记录良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审计项目主要成员(包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
1、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36个月的;
2、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3、近3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财务决算审计项目因审计质量问题被四川省国资委书面警示的;
4、四川省国资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七)财务决算审计项目主要成员累计实际承担省旅投集团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5年不得参与此次招标的投标,项目主要成员在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应当合并计算。
(八)投标人应当进入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前50位(排名以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的最近一期综合评价排名信息为准)或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5人。
(九)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资料供招标人审查,以证实投标人满足投标人资格的最低标准。
(十一)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签署投标人保密承诺书(招标人提供格式)。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此次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5年 1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及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11楼1109室 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用为: 400元/套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给招标人的资料
1、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从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签署投标单位“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1:“投标保密承诺书”)。
五、 联系方式
招标人:藏宝阁主页990999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80号锦江宾馆锦苑楼1109室
联系人:张女士 熊女士
电话:15108270989 18081142026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